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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Phone女还清欠债摘掉老赖帽

发布时间:2020-01-14 18:19:52 阅读: 来源:护踝厂家

普陀法院执行“限制高消费令”追踪报道

上月3日,本报报道了普陀法院开展了发放《限制高消费令》的集中执行活动。在集中执行现场,一名打扮时髦、手持苹果手机的年轻女子在签收“限高令”时,引起了记者的注意。记者昨日获悉,“iPhone女”小美(化名)迫于“限高压力”,凑齐钱款归还了欠债。

商报记者 周敏

“闪结闪离”欠下前夫10万

小美和前夫阿翔原是同事。2009年9月,21岁的小美和25岁的阿翔确立了恋爱关系。当时小美家位于中山北路的房子正在动迁,为了不错过动迁安置的时机。在父母们的催促之下,两人在当年11月就登记结婚了。

同年12月,小美家完成了动迁。根据阿翔的回忆,该次动迁小美家分到了三套住房外加货币补偿。然而,“闪婚”的两人很快就陷入了家庭琐事的矛盾中。阿翔觉得小美脾气急躁,又对自己缺乏了解和信任,动不动就找茬吵架。由于无法忍受新婚妻子难以琢磨的脾气,阿翔婚后很快就和小美分居了。

2010年4月,结婚才半年的两人到普陀法院打起了离婚官司。阿翔认为自己作为小美家动迁的安置对象,使得小美获得了一定的动迁利益,要求她离婚后支付动迁补偿款20万元。在法院的调解下,最终小美同意支付阿翔10万元补偿款。2010年6月底,双方签下了离婚调解书,同时小美也背下了10万元的“债务”。

共同财产难处置成“老赖”

虽然小美家分得了几套房产和货币补偿,但是这些财产都控制在小美父母的手中。如果父母不同意,小美自己根本无法处置。加上和前夫阿翔是同事,两人离婚后,小美为了面子也辞去了工作。这样一来,沦为“啃老族”的小美,无法很快凑足补偿款。

2010年9月,阿翔向普陀法院申请执行,要求小美支付10万元补偿款。经过法院查询,小美除了名下和父亲共有一套动迁房外,没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。家中其余的动迁房屋都在小美父母名下,由于动迁房的特殊性质法院暂时还无法拍卖处置。

小美和父亲名下的房屋在执行前是用来出租的,执行法官也曾经尝试通过代收租金的方式执行案件。但是租客看到法院上门,为了不得罪房东带来麻烦,很快都搬离了。这样一来,案件执行一度陷入僵局。由于迟迟未付欠款,才二十出头的小美就背上了“老赖”的名号。

限高令形成压力促欠款

8月2日,普陀法院对一批暂无还款能力的被执行人集中发放了《限制高消费令》。打扮时髦、佩戴首饰、手持iPhone的小美到庭签收“限高令时,引起了执行法官的注意。

小美一家未曾料到法院将“限高令”同时发往了社区,要求当地居委会共同监督小美的消费情况。面对来自公众的压力,小美父母也坐不住了,他们请求执行法官给一次和解的机会。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,小美和前夫达成了和解,由小美的父母代为支付5万元补偿,余款阿翔表示放弃。近日,小美的母亲已将5万元送到了法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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