炎陵县贯彻落实株洲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-【新闻】
发布时间:2021-04-08 19:26:3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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红网时刻3月20日讯(炎陵分站记者 刘琦 邹密 何文军 谢军)3月19日,湖南省株洲市炎陵县召开贯彻实施《株洲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》动员暨培训会议。
《株洲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》经株洲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17年9月8日通过,湖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17年9月29日批准,在今年3月1日正式施行。它的出台将填补以往炎陵县城市管理监管和执法中的空白,有利于加快推动炎陵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体制改革。
会上,县城管局负责人就《条例》的出台过程、核心内容说明、贯彻实施等工作作了详细汇报。
会议强调,要坚决摒弃“为了城市而管好人”的思想观念,按照党的十九大精神,依法加强城市管理;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,牢牢树立“四个意识”,克服部门、单位利益至上的思想,确立城市管理全县“一盘棋”意识;要严格按照《条例》的要求和规定,努力构建权责清晰、服务优质、管理优化、执法规范、安全有序的城市管理新体制,巩固炎陵县城市管理和执法体制改革成果。
炎陵县领导刘福贵、杨红兵,各乡镇、县直副科以上单位、省市驻炎机构分管负责人参加会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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